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
《“十四五”國家儲備林建設
實施方案》的通知
林工發〔2023〕17號
各有關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,大興安嶺林業集團,內蒙古、吉林、長白山、龍江、伊春森工集團:
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落實《“十四五”林業草原保護發展規劃綱要》,科學指導和健康推進新時期國家儲備林建設,我局研究制定了《“十四五”國家儲備林建設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現印發給你們,并就做好國家儲備林建設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組織領導。深化國家儲備林建設對維護和保障國家木材安全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、助力鄉村振興、建設生態文明重大意義的認識,加強領導,提高站位,把國家儲備林建設作為本地區林業建設的重要工作,納入主要議事日程,認真總結經驗,進一步強化措施,加強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,形成推動國家儲備林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。
二、全面落實任務。各地要依據《方案》,結合實際需求,研究制定本地區“十四五”國家儲備林建設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,將建設目標、任務分解落實到年度和具體項目。要科學安排國家儲備林建設營造林活動和配套經營活動,統籌集約人工林栽培、現有林改培、中幼林撫育等措施,短、中、長有機結合,條件具備前提下,要優先開展集約人工林栽培。
三、嚴格監督管理。要按照我局印發的《國家儲備林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》,規范運作程序,做好技術指導,強化質量監管,嚴格資金管理,積極防范風險,確保國家儲備林建設健康發展,取得實效。要認真執行國家儲備林建設月度統計報告制度,重大問題及時報我局。
特此通知。
國家林業和草原局
2023年3月14日
附件1
附件2